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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日金乌纵横诸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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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日金乌纵横诸天:第24章 招安?招个鸟安!

林曜之转过身,看向那只大雕。 大雕站在岩石上,灰黑色的羽毛在风中微微颤动,秃了的地方露出粗糙的皮肤,头顶那一圈肉瘤在阳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泽。 它的左翅歪斜着,但那双金黄色的眼睛锐利如刀,盯着林曜之,目光里有警惕,有敌意,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 林曜之看着它,开口了。 “我知道你听得懂我说话。”他的声音不大,语气平静,“跟我走,还是留在这儿。” 小龙女微微侧头,看了那大雕一眼,清冷的眉眼间闪过一丝疑惑。 郭芙更是瞪大了眼睛,看看林曜之,又看看大雕,满脸写着“这雕能听懂人话?” 大雕没有动。 它站在岩石上,金黄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林曜之。 它的身体微微绷紧,翅膀收拢,脖颈上的金色羽毛根根竖起,像是在做某种挣扎。 它想反抗。 林曜之站在那里,只是静静地看着它。 但大雕感受到的东西不一样——那是一种来自血脉深处的压迫感,像是蝼蚁仰望苍穹,像是微尘面对烈日。 它活了这么多年,见过猛虎,见过巨蟒,见过狂风雷电,从来没有怕过任何东西。但眼前这个人,让它从骨子里感到恐惧。 它想逃,但腿动不了。 林曜之身上的气息,仿佛煌煌大日。 大雕的身体终于软了下来。 它低下了头,金黄色的眼睛里的敌意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臣服的温顺。它点了点头。 郭芙的嘴巴张开了,半天没合上:“它、它真能听懂?” 杨天波也愣了一下,但很快就不奇怪了——大哥身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。 林曜之点了点头,转头看向沈骁。 “老三,你骑马驮着这货。”林曜之说,“这货不会飞。” 沈骁看了一眼那大雕。大雕也看了他一眼,金黄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不屑,像是在说“你也配驮我”。 但林曜之的话它不敢违抗,垂着头,迈着两条粗壮的腿,摇摇晃晃地走到沈骁的马旁边。 “抱上去。”林曜之说。 沈骁伸手去抱大雕。 大雕的身体比看上去还重,灰黑色的羽毛粗糙扎手,一股腥味扑面而来。 沈骁皱了皱眉,双臂用力,把大雕抱上了马背。 大雕蹲在马背上,两只粗壮的爪子抓住马鞍,翅膀收拢,稳住了身形。 林曜之看了大雕一眼。 这货确实丑。 头顶上一堆肉瘤,像癞蛤蟆的背,脖子上的毛掉得七零八落,露出灰黑色的皮肤,翅膀上的旧伤结了厚厚的痂,整个看起来像是被雷劈过又活过来的老树根。丑不拉几的。 “路上给它治。”林曜之说,“没事传它九阳神功。” 杨天波愣了一下:“大哥,这雕还能练内功?” 狗哥的狗都会内功。林曜之暗道,“教吧,不知道学不学得会。” 众人收拾妥当,离开独孤剑冢。 出了山谷,辨明方向,一路向北。 秋意渐深,北风渐紧。 二十三骑加一雕,沿着官道走了整整一个月。 路上没有再做什么多余的事,白天赶路,晚上扎营,偶尔打些野味填肚子。 大雕的伤被林曜之处理了一下。林曜之只是每天用内力帮它疏通气血,促进伤口愈合。 大雕对林曜之的态度从一开始的恐惧,慢慢变成了敬畏,又慢慢变成了一种类似依赖的东西。 它每天蹲在沈骁的马背上,吃林曜之递给它的生肉,喝林曜之递给它的清水,偶尔发出低沉的叫声,像是在跟林曜之说什么。林曜之听不懂,也不在意。 一个月后,关中渭南,庄园在望。 远远地,庄园门口站着一个妇人,青布衣裙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面容温婉,目光温和。 穆念慈站在门前,看着官道上渐渐接近的马队,嘴角微微上扬。 林曜之翻身下马,大步走到穆念慈面前:“义母,我回来了。” 杨天波也跪了下来:“娘。” 小龙女和李莫愁跟在后面,各自行了礼。十八骑兄弟齐刷刷抱拳:“义母!” 穆念慈笑着点了点头,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,看见郭芙的时候微微顿了一下,看见马背上那只丑大雕的时候又顿了一下,但什么都没问,只说了一句:“都是好孩子,回来就好,进屋说话。” 众人进了庄园,各自安顿。 穆念慈让人烧了热水,备了饭菜,忙前忙后,不亦乐乎。 第二天,林曜之去了降兵的营地。 三千多降兵驻扎在庄园以东五里外的平地上,用木头和泥土搭了简易的棚屋,外围挖了壕沟,立了栅栏,像个大号的难民营。 “大哥。”秦驰迎上来,抱拳行礼,“三千二百七十三人,清点完毕。北方汉人一千八百多,契丹四百多,女真三百多,西夏党项两百多,西域色目一百多,边疆杂部一百多,抓来的壮丁一百多,纯正的蒙古人不到一百。” “蒙古人怎么处理?”林曜之问。 “按大哥的意思,纯正的蒙古怯薛军,一个不留。”秦驰的声音很平静,“但这里面真正的怯薛军只有十几个,其他的都是各部征调的牧民,算不上精锐。还有几个是部落里逃出来的,说是在蒙古待不下去,自愿投的。” 怯薛军,不可能投降,这时候的蒙古兄弟们,特别是怯薛军,林曜之也想招降,可是这些人不可能投降,黄金家族的荣耀,根深蒂固,杀吧! 蒙古也是诸夏之一,和某类人不一样。 林曜之点了点头。 纯正的蒙古人,尤其是怯薛军,那是铁木真亲自打造的精锐,从小喝马奶酒吃风干肉,骑着蒙古马在草原上长大,对黄金家族忠心耿耿,不可能被招降。 但那些被蒙古人征服的部族,本来就跟蒙古人有仇,投降之后也是被当炮灰使,有些还是蒙古的底层,有机会反水不会犹豫。 “归正军。”林曜之说,“从今天起,你们就叫归正军。” 秦驰抱拳:“是。” “你统领归正军。”林曜之看着他,“陈默那边,我让他派人去把之前藏的金银拉回来。买了粮之后,剩下的钱全部买军械。向大宋的官员买。” 秦驰愣了一下:“大宋的官员……肯卖?” 林曜之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动了一下:“只要给钱,那伙子人啥都敢卖。” 秦驰沉默了片刻,点了点头。王朝末期都一个样,大宋也不例外。 陈默接到命令后,当天就带着一队人马出发了。 藏钱的地点都是林曜之亲自选的,陈默也清楚,陈默要做的就是挖出来,运回来。 两个月后,陈默还没回来,另一拨人先到了。 那天上午,林曜之正在校场上指点杨天波练玄铁重剑,庄园门口的哨兵忽然吹响了号角。 号声三长一短,是“有客来”的信号。 林曜之停下动作,皱了皱眉。 沈骁从外面跑进来,脸色有些古怪:“大哥,朝廷来人了。是个太监,带着仪仗,说是来传旨的。” 林曜之没说话,把手中的剑递给身边的赤旅,大步走向庄园正门。 庄园门口停着一队人马,打头的是一顶蓝布小轿,轿旁站着个白白净净的中年太监,身穿青色蟒袍,头戴三山帽,面白无须,下巴抬得老高,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。 他身后跟着二十几个仪仗兵,举着旗幡牌匾,吹吹打打,排场不小。 那太监看见林曜之出来,上下打量了一眼,清了清嗓子,从袖中抽出一卷黄绫圣旨,展开来,拖长了声音念道: “敕曰:朕闻关中有义士林曜之,忠勇可嘉,屡破北虏,深慰朕怀。兹特授尔昭武校尉、怀远镇抚使、忠义县男,赐银鱼袋,着即赴临安述职,钦此。” 太监念完圣旨,笑眯眯地看着林曜之,等着他跪下接旨。 林曜之站在台阶上,负手而立,一动不动。 太监的笑容僵了一下,以为林曜之没听清,又补了一句:“林将军,还不接旨谢恩?” 林曜之伸手接过圣旨。 太监的笑容重新绽放。 林曜之转身,走到门边的火盆前——那火盆是早上烧炭取暖用的,炭火还没灭。他把圣旨扔进了火盆。 黄绫遇火,立刻卷曲、发黑、燃烧。火焰舔舐着圣旨上的金字,发出嗤嗤的声响,一股焦糊味弥漫开来。 太监的脸色刷地白了,嘴唇哆嗦着,手指指着林曜之,半天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字:“你、你、你——” 林曜之转过身,看着那太监,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 “那群软蛋让我回去当辛稼轩,还是当岳武穆?”他的声音不大,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。 “回去告诉朝堂上那群软蛋,我北地大好男儿,不愿给你大怂做狗。滚。” 太监的脸从白变青,从青变紫,嘴唇哆嗦得更厉害了,指着林曜之的手在发抖:“林、林曜之,你、你大逆不道!你、你敢烧圣旨!你、你这是造反!” “造反!他赵家不是造柴家的反?况且这北地他赵家守不住,自有英雄收复,北地也不是他赵家的。” 林曜之没有看他,转过身,背对着那太监,丢下一个字。 “滚!” 沈骁和赵承一左一右走上前去,两把刀同时出鞘,刀光一闪,刀尖抵在太监的咽喉前三寸处。 太监的尖叫声戛然而止,整个人僵在原地,双腿发软,几乎要跪下去。 “请吧。”沈骁笑眯眯地说,刀尖往前送了半寸。 太监连滚带爬地钻进轿子,仪仗兵们手忙脚乱地抬起轿子,一溜烟跑了。 林曜之站在台阶上,看着那队人马消失在官道尽头,面无表情。 招安?招个鸟安。 历史上能让他林曜之义无反顾追随的,只有一个人。 除了那人,谁都不行。 秦始皇不行,李世民不行,赵昀更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