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悍匪末路: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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悍匪末路: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:第一百二十一章 共谋

第二天,劳荣枝打扮一番后就去了南昌火车站附近一家叫“爱乐“的夜总会。 这家夜总会不大,但生意不错,晚上灯火通明,门口停着各种轿车。 法子英带着她来到经理面前,说:“她是我表妹,从外地来的,想在这儿上班。“ 经理上下打量了劳荣枝一番,见她年轻,漂亮,身材好,气质跟一般的坐台小姐不一样,当场就答应了。 劳荣枝给自己起了个化名,叫“陈佳“。 第一天上班,她很不适应。 夜总会里乌烟瘴气,音乐震耳欲聋,男人们搂着小姐喝酒、唱歌、动手动脚。 她坐在休息室里,看着那些小姐穿着暴露的衣服,化着浓妆,跟客人打情骂俏,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。 一个叫“小红“的小姐过来跟她搭话:“新来的?以前做过吗?“ “没有,“她摇摇头,怯生生地说:“我是第一次。“ “没事,“小红拍了拍她的肩膀说,“慢慢就习惯了。客人让你喝酒你就喝,让你唱歌你就唱,别让他们太过分就行。“ 她“嗯“了一声,没说话。 晚上,经理带她进了一个包间,里面坐着三个男人,都四十来岁,喝得脸通红。 经理说:“这是新来的小陈,陪几位老板喝杯酒。“ 她坐下来,其中一个男人伸手就搂她的腰,她浑身一僵,下意识地往旁边躲了躲。 “哟,还害羞啊,“那个男人笑了,“新来的吧?没事,来,喝杯酒。“ 他端起一杯白酒递到她嘴边,她皱了皱眉,接过来,一口喝了下去。 酒很辣,呛得她直咳嗽,眼泪都出来了。 那几个男人哈哈大笑。 那天晚上,她陪了三个客人,喝了七八杯酒,吐了两次。 回到出租屋,她趴在马桶上吐,法子英在旁边给她递水、拍背。 “怎么样?“他问。 “难受,“她擦了擦嘴,“那些人……动手动脚的。“ “忍忍,“他说,“就干一票,搞到钱就不干了。“ 她坐在地上,靠着墙,看着他,没说话。 她想起自己以前是个老师,站在讲台上,学生们都尊敬她。现在她在夜总会陪酒,被陌生男人搂腰、灌酒,她觉得自己像掉到了泥坑里。 但她忍了。她想,就干一票,搞到钱就收手,去南方过好日子。 一个星期后,她慢慢适应了。 她学会了化妆——浓妆,红唇,眼影,跟以前当老师时的素面朝天完全不一样。 她学会了穿暴露的衣服——吊带裙,低胸装,高跟鞋,走路的时候扭着腰。 她学会了跟客人打情骂俏。 “老板你真幽默“、“老板你好帅“、“来,我敬你一杯“。 她学会了喝酒。白酒、啤酒、红酒,多少都能喝一点,喝多了就去厕所抠喉咙吐,吐完了回来继续喝。 她年轻,漂亮,气质好,会跳舞,会弹琴。夜总会大厅有一架钢琴,她偶尔弹一曲《致爱丽丝》,客人们都鼓掌,说“小陈还会弹琴,不简单“。 很快,她就成了爱乐夜总会的红牌。每天晚上都有客人点名要“小陈“陪,有的客人给她小费,一给就是几百块。 她把钱都交给法子英。 他在幕后指挥,每天晚上她去上班,他就在出租屋里等她回来,问她:“今天接触了什么人?有没有有钱人?谁看起来比较好下手?“ 他教她怎么物色目标:“不要找那种看起来就很穷的,也不要找那种太精明的。要找那种有点钱、又好色、又没什么防备心的。 最好是个体户,做生意的,身上带现金多。“ “怎么知道他有没有钱?“ “看他开什么车,穿什么衣服,戴什么表,出手大不大方,“他说,“还有,看他是不是一个人来。一个人来的,最好下手。“她点点头,记在心里。 这时,她已经完全进入了“陈佳“这个角色。 白天她是劳荣枝,在出租屋里等法子英;晚上她是“陈佳“,在夜总会陪酒、物色目标。 她有时候会恍惚,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。 但她很快就不想了。想也没用,反正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。 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,她遇到了熊启义。 熊启义,35岁,南昌本地人,个体户,在洪城大市场经营电器生意,有点钱。 他那天跟几个朋友来爱乐夜总会喝酒,经理把劳荣枝安排进了他们的包间。 熊启义一看见她,眼睛就直了。 他坐在她旁边,不停给她倒酒,跟她聊天,问她:“你是哪里人?多大了?在这儿干多久了?“ 她一一回答,说自己是“福建人,叫陈佳,22岁,刚来南昌“。 熊启义出手很大方,那天晚上给了她五百块小费,还说:“以后我来就点你。“ 她笑着说:“谢谢熊老板。“心里却在盘算:这个人,有点钱,好色,没什么防备心,看起来是个合适的目标。 从那天起,熊启义几乎天天来爱乐夜总会,每次都点她。 他给她买首饰,给她买衣服,带她出去吃夜宵,对她很大方。 他跟她说:“我老婆在老家带孩子,我一个人在南昌做生意,很寂寞。“言下之意很明显。 她不动声色,跟他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——他搂她,她不拒绝;他亲她,她躲一下;他说“去你那里坐坐“,她笑着说“下次吧“。 她回去跟法子英说了熊启义的情况。 “35岁,做电器生意的,有点钱,“她说,“天天来,每次都点我,给小费很大方。“ “结婚了吗?“ “结了,老婆在老家,他一个人在南昌。“ 法子英想了想,说:“这个人可以。你找个机会,把他骗到这里来。“ “怎么骗?“ “你就说你一个人住,让他来你那里坐坐,“他说,“他那种人,肯定会来。“ 她犹豫了一下:“他来了以后呢?“ “你别管,“他说,“我来处理。你把他骗进门就行。“ 她“嗯“了一声,没再问。 她知道“我来处理“是什么意思,但她不敢细想。 7月下旬的一个晚上,两人在出租屋里商量具体怎么干。 法子英把刀放在桌上,又拿出一根绳子和一副手铐——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。 “他来了以后,你开门让他进来,“他说,“我躲在门后面,他一进来,我就拿刀架住他,把他绑起来。然后你搜他的身,把钱、首饰、银行卡都拿出来。“ “银行卡有什么用?我们又不知道密码。“ “问他要密码,“他说,“他不说就打他,打到他说为止。“ 她打了个寒颤:“要……要打人吗?“ “不打他不说密码,“他说,“你怕了?“ “不是怕,“她低着头,“就是……“ “就干一票,“他打断她,“搞到钱就收手。你忘了我们现在什么处境了?房租都快交不起了。“ 她想起在武汉吃冷馒头的日子,想起在南昌被蚊子咬得睡不着的日子,咬了咬牙:“好。“ “还有,“他又说,“干完了以后,不能留活口。“她猛地抬头看他:“你说什么?“ “不能留活口,“他重复了一遍,表情很平静,“他见过我们的脸,知道我们住在这里,放他走了他肯定报警。到时候我们都跑不了。“ 她脸色发白:“要……要杀人?“ “不杀人我们就得被抓,“他说,“你选哪个?“ 她沉默了很久。风扇“嗡嗡“地转,她看着桌上的刀、绳子、手铐,手在抖。 她想起自己以前是个老师,教学生要遵纪守法、要善良。 现在她坐在这里,跟一个男人商量怎么抢劫、怎么杀人。她觉得自己像变了一个人。 但她又想,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,还能退到哪里去?她辞了职,离开了家,跟他跑了路,现在连饭都吃不上。她没有退路了。 “好,“她听见自己说,声音很轻,“就干这一票。“ 他点点头,把刀、绳子、手铐收起来,放在床头。“你约他,“他说,“就这两天。“ 7月27日晚上,熊启义又来爱乐夜总会了。 他喝了不少酒,脸通红,搂着她的腰,说:“小陈,今天去你那里坐坐吧?“ 她笑了笑,推开他的手:“熊老板,你喝多了。“ “没喝多,“他凑过来,嘴里一股酒气,“我就是想去你那里坐坐,喝杯茶,聊聊天。“ 她犹豫了一下,然后笑着说:“好啊,那你等我下班,我带你去。“ 熊启义眼睛一亮:“真的?“ “真的,“她说,“你先喝酒,我下班了叫你。“ 她去厕所,给法子英打了个传呼。 传呼机响了,她回了电话:“他今天晚上要来。“ “好,“法子英在电话里说,“你带他来,我准备好了。“ 挂了电话,她站在厕所里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——浓妆,红唇,低胸装,跟以前那个文静的劳老师判若两人。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镜子里的人也摸了摸脸。 她深吸一口气,补了补妆,走出厕所,回到包间。 熊启义还在喝酒,看见她回来,笑着说:“小陈,你去哪儿了?我等你半天了。“ “去了趟厕所,“她坐下来,端起酒杯,“来,熊老板,我敬你一杯。“她跟他碰了杯,一口喝了下去。 酒很辣,呛得她眼睛发红。她想,这是最后一杯了,干完这一票,她就再也不用陪这些男人喝酒了。 晚上十二点,夜总会下班。 她跟熊启义说:“走吧,去我那里。“ 熊启义高兴得不行,搂着她的腰,跟她一起出了夜总会。他叫了辆出租车,报了她给的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