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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死的我,每月随机夺舍重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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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死的我,每月随机夺舍重生:第3章 每月随机夺舍重生

林默深呼吸了一会儿,冷静下来才叹一口气暗道。 “等等,让我先捋一捋。” 他坐在柔软的地毯上,左手捂着脸,右手撑着地面,脑子里那些翻涌的信息慢慢沉淀下来。 “之前的我应该死了……” 死因这事儿基本清楚了,肯定是跑外卖的时候,过劳加高温,心跳直接停了。 然后他也不太清楚死后的情况,人死之后,到底有没有轮回投胎这一说。只知道他自己的意识,刚好钻进了这具刚断气的身体里重生了。 这个叫陈旭的富二代,昨晚心梗死在这张床上,他正好接盘。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。 林默情不自禁吐槽了一下。 “所以我这算是鬼上身?借尸还魂?还是夺舍?陈旭会不会也在我身上重生了?” 以前在番茄小说上没少看这类题材,什么穿越夺舍重生修仙的,每天睡前刷三个小时,看过的小说几千本总是有的。 那时候,他躺在出租屋那张吱嘎响的床上,一边啃着凉透了的盒饭一边追更,觉得这些情节离自己十万八千里,可谁能想到,有一天竟然真会发生在他头上了。 “世界真的太奇妙了!” 当脑子里那股从灵魂深处涌出来的信息,完全被消化后,他总算是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了。 在他死后,意外获得,也可以说是觉醒,觉醒一种独属于他的超能力。 这种超能力,能让他每月随机夺舍重生一次,也就是三十天一轮回。而且是到期必死,死法随机。 如果提前自杀,重生也会结束,然后就会继续随机夺舍换人上号。 周而复始,没有尽头。 所以,陈旭大概是真嘎了,不可能在他原来的身上重生,因为这样的超能力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。 林默见状,略带遗憾的长叹一口气。 三十天?就不能搞个十年八年的嘛? 他现在是富二代啊,三个女朋友,大平层,兰博基尼,这才刚开始享受呢。 一个月够干什么啊。 不过转念一想,他死了这事儿已经定了,能活过来已经是白捡的命,还是顶配开局。 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上这种生活,他能过一个月,该知足了。 他想到这里,心里又舒服了不少。 上次呼吸还是在常沙那条梧桐巷子里,身上只有十八万六的存款,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。现在至少有人叫他宝宝,床垫是真丝的,烟是一百多一包的。 不过乐完之后,他脑子忽然清醒了一下,一个念头冷不丁冒了出来。 “糟了!” 林默猛地坐直了身子,后背绷得紧紧的。 “我手机那几百个G的学习资料还没删呢!” 他送外卖那几年,白天累成狗,晚上回到出租屋唯一的消遣就是躺床上刷手机。 那些网站、那些种子、那些按国家地区、个人喜好分类建好的文件夹,是他三十年来唯一不需要花钱就能获得的快乐源泉。 手机里存了那么多东西,要是被人翻出来,那他林默的死后清白岂不是…… 他愣了两秒,然后忽然泄了气,整个人又重新瘫回地毯上。 “算了,死都死了,无所谓了。” 人都没了,还管什么社死不社死。那些东西顶多让他爸妈骂一句“这孩子咋这样”,可他人都没了,他妈就算想骂也找不着人了。 再说了,他现在是陈旭,是那个开兰博基尼住江景大平层的富二代。 外卖员林默手机里有涩涩的东西,关他陈旭什么事? 林默就这么瘫在地毯上,后脑勺靠着床沿,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发了一会儿呆,脑子里那些翻涌的情绪慢慢沉淀下来。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。 这事比什么学习资料重要一万倍。 林默一骨碌爬起来,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的手机,陈旭的手机,最新款,指纹一碰就解了锁。 他手指有点抖,直接点开浏览器,打字的手速比抢单的时候还快。 他现在必须确认一件事。 这个世界,到底还是不是他原来那个世界? 万一是平行世界,那一切都得重新考虑。 他先看了一眼屏幕顶端的日期。 2015年7月19日,上午十点出头。 林默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日期,确认了一下。 昨天是7月18号,他在那条梧桐巷子里闭的眼,现在醒过来是7月19号,中间隔了将近二十个小时。 时间线对得上,这至少说明他很有可能是穿越到的是同一个时空,不是什么平行世界或者过去未来。 但他还是想确认一下。 林默打开浏览器,在搜索框里输入了几个关键词。 常沙、外卖员、猝死。 确认。 搜索结果弹出来几十条,他翻了两页,大多是些高温防暑、夏季外卖员工作强度的科普文章,偶尔有几条过去的旧新闻,跟他沾不上边。 他又换了个搜法,把地点缩小到那条巷子的名字,依然没有结果。 什么都没有,没有新闻报道,没有目击者发帖,没有任何人发现那个靠在电动车后座上的外卖员。 他盯着空荡荡的搜索页面看了一会儿,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。 按理说警方核实身份需要时间,没这么快上网。 可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回去,打给老家,问他爸妈这两天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新闻。 可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,就被他自己按了回去。 说什么?说他死了?还是说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富二代,正在常沙的江景大平层里搂着姑娘睡觉? 这种话电话里根本说不清楚,他爸妈只会以为他是精神出了问题的疯子。 再说了,这种事情,他自己都还没完全消化完,怎么跟别人解释。更何况,夺舍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,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别人的。 虽然说了也不会有人信,万一有人信了,那也很麻烦。 林默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,身子往后一靠,手掌搓了搓脸。 “算了,等过两天再搜搜看。新闻总会出来的,到时候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我,实在不行就回老家一趟。” 然后他把注意力收了回来。 眼前这些才是他现在该操心的,这具身体叫陈旭,二十五岁,富二代,躺在真丝床单上,旁边还缩着一个叫小鹿的姑娘。 这才是他林默现在的人生。 刚才翻微信的时候他扫了一圈陈旭的聊天记录,心里大概有了数。 陈旭朋友圈子不小,十几个群,但这个时间点,不应该把精力浪费在应付那些饭局应酬交际上面。 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,每一分每一秒都得用在刀刃上。 昨天晚上陈旭是心梗死的,这具身体说是“心血管状态欠佳”,三十天之后随时可能再犯。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,他得先搞清楚陈旭名下到底有多少资产,这些东西在三十天之内他能调动多少,以及,最重要的一件事,他得想想怎么利用这一个月,给自己以后的每一次重生铺路。 虽然规则说死了之后,他什么都带不走,但要是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呢? 他可以把钱转移到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,下一次重生的时候再取回来。 这个可能性不小,非常值得试一试。 这个时候,床上传来迷迷糊糊的声音:“宝宝……你坐地上干嘛呀……” 林默扭头。 小鹿半睁着眼,睫毛扑闪扑闪的,被子滑到腰际,露出大片雪白的肩颈和锁骨上深深浅浅的痕迹。 她嘟着嘴,嗓音软得像泡了蜜。 “过来再睡会儿嘛……” 林默看了她两秒,然后从地毯上站起来,重新钻进了被子里。 小鹿往他怀里拱了拱,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又闭上了眼。 可蠢蠢欲动的林默,却没有想着要放过她。 小鹿感受着林默那作乱的手,忍不住喊道。 “哎呀,真的不行了!不行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