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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花的傻子老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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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花的傻子老公:第87章 买点防身的

马小帅晚上没在林韵家吃饭。 下午跟林韵在店里疯狂一下午,他怕晚上去了遇到林初然尴尬,所以就说自己要回双峰坉,改天再来。 晚上要去黑市卖猪宝,马小帅需要提前做点准备。 上次艺高人胆大,一个人啥也没带就闯进去。 还好自己运气好,加上有些实力,否则得被人家砍死。 马小帅也知道,那地方什么危险都可能发生,那些别吃黑的,有喷子也不奇怪。 自己现在的实力,对付喷子还力有不逮,总得弄点防身的东西。 马小帅骑着三轮车没有直接往黑市方向去,而是先在县城里转了一圈。 经过下午跟林韵在店里那几个小时的修炼,体内的合和诀运转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顺畅,丹田里那团乳白色的雾气已经隐隐有了凝聚成液滴的趋势,修为的精进比之前跟沈曼妮在一起时快了好几倍。 这让他更加确信,合和诀的修炼效果跟对象的体质有关。 林韵虽然四十出头,但保养得好,气血旺盛,体内那股成熟女人特有的气息对灵气的滋养作用远非沈曼妮可比。 脑子里这些念头转了几圈,马小帅甩甩头,把它们甩出去。 三轮车拐进县城东边的一条老街,这条街白天是花鸟市场,晚上冷冷清清,路边几家店铺还亮着灯,其中一家门头上挂着户外生存用品的牌子。 他把三轮车停在路边,弯腰钻进去。 店里不大,三面墙上挂满了各种户外装备,帐篷、睡袋、登山杖、军用水壶,林林总总。 正对面的玻璃柜台里摆着几把折刀和工兵铲,旁边还有两把弩,用塑料薄膜包着,落了一层薄灰。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光头,穿着迷彩服,正窝在收银台后面看手机,见马小帅进来,抬起眼皮扫了一眼,又低下头继续看。 “随便看看。” 马小帅没有看那些帐篷睡袋,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,先落在墙角挂着的几套迷彩服上。 有丛林迷彩、荒漠迷彩、还有纯黑色的作训服,布料看着挺厚实,做工也还行。 这几天打架,老是把羽绒服打破,浪费钱不说,也太不方便了,还是穿专业的迷彩服方便。 他走过去,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套丛林迷彩的面料,是那种棉涤混纺的,手感结实耐磨,里面还带一层薄薄的绒,冬天穿应该挺暖和。 又看了看尺码,有适合他身高的,标着18096A。 他脱了羽绒服试了试,上衣肩宽刚好,袖子长短合适,裤腰也合适,活动了一下胳膊和腿,不紧不绷,挺舒服。 “老板,这套多少钱?” 老板从收银台后面探出头看了一眼。“二百二。” “连这双靴子一起,多少?”马小帅指了指货架下面摆着的一双黑色高腰作战靴,靴子是牛皮面的,橡胶大底,鞋帮很高,能护到脚踝以上。 “靴子一百八,一起三百五。” 马小帅没急着付款,目光落在柜台角落里一个黑色的皮质腰带上。 那腰带有巴掌宽,绕一圈大概一米多长,上面插着十二把飞刀。 每把飞刀大约十五厘米长,刀身细长,双面开刃,刀柄缠着黑色的防滑绳,插在皮鞘里只露出刀柄末端。 他把腰带拿起来,抽出其中一把飞刀,在手里掂了掂。 分量不轻不重,重心在刀身中段偏前,手感不错。 凑到眼前看了看刃口,虽然没开刃,刀尖是钝的,刀身两侧的刃口也是平的,摸上去滑溜溜的,但钢口看着还行,是正经的440C不锈钢。 “这飞刀什么价?” 老板放下手机,从收银台后面站起来,走到柜台前,看了一眼马小帅手里的飞刀。 “十二把,带腰带,一套六百。” “能开刃吗?” 老板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马小帅,摇头道,“不能。管制刀具,开了刃不能卖。你买回去自己开,出了事跟我没关系。” 马小帅点了点头,把飞刀插回皮鞘里,又扫了一眼柜台里的其他东西,目光落在一根黑色的战术甩棍上。 甩棍是那种机械锁定的,手柄裹着橡胶,防滑纹路很深,棍身是淬火钢,通体漆黑。 他把甩棍拿起来,握住手柄,手腕一抖,甩棍啪的一声弹出来,三节锁定,大概五十厘米长,棍身的重量分布均匀,握在手里很踏实。 用力往柜台角上磕了两下,当当两声闷响,柜台角被磕出两个白印,甩棍纹丝不动,锁定得很牢固。 “这根呢?” “两百三,7075航空铝加淬火钢,硬度高,打不断。” 马小帅把甩棍收回去,三节缩进手柄里,咔嚓一声锁死。 “飞刀甩棍衣服鞋子,一起,多少钱?” 老板见马小帅真要的样子,终于郑重走出来,“看你诚心要,给你打个折,一千块,不还价。” “成。给我装起来。现金还是扫码?”马小帅不善于还价,当即答应。 “扫码。” 马小帅掏出手机扫了柜台上贴的二维码,付了一千块,拎起塑料袋出店门。 把塑料袋放进三轮车车斗里,用帆布盖好,跨上车,拧动钥匙,突突突引擎声响起来。 三轮车拐出老街,在路边找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小饭馆,进去要了一碗牛肉面,呼噜呼噜扒拉完,汤都喝得一滴不剩。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,晚上九点刚过。 黑市一般在晚上十点以后才开始热闹,现在去有点早,但早点去也能先熟悉熟悉环境,找个好位置。 马小帅拧动钥匙,突突突的引擎声响起来,三轮车拐出老街,沿着省道往北开。 路灯越来越稀疏,两边的建筑从楼房变成平房,从平房变成荒地,最后连荒地都没了,只剩下黑黢黢的树林和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影。 冬天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,他却不觉得冷,体内的灵气自动运转,把寒气隔绝在外。 开出去大概二十分钟,距离黑市还有两三公里的地方,他把三轮车拐进路边一条土路,停在一丛灌木后面。 从车斗里拿出那个黑色塑料袋,先取出迷彩服换上。 丛林迷彩的布料厚实耐磨,穿在身上利利索索,比羽绒服利落多了。 又把那双高腰作战靴套上,系紧鞋带。 然后把飞刀腰带取出来,解开迷彩服的拉链,把腰带绕在腰上,扣紧卡扣。 十二把飞刀整整齐齐插在腰带上,沉甸甸的,贴着腰侧,走起路来纹丝不动。 又把战术甩棍别在腰后,折刀折好了塞进迷彩服侧兜里。 迷彩服的下摆放下来,正好盖住腰带和甩棍,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。 他把羽绒服叠好塞进车斗里,又把那个装着猪宝的塑料袋从车斗里拿出来。 猪宝用油纸包了好几层,外面又套了两层塑料袋,扎紧了口,拎在手里沉甸甸的,少说也有一斤多重。 检查了一遍,确认没什么问题,把塑料袋塞进迷彩服内兜里,拉好拉链。 马小帅又从车斗里翻出一顶黑色的毛线帽戴在头上,帽檐往下拉了拉,遮住半张脸。 从兜里摸出一个黑色的棉口罩挂在脖子上,没急着戴,等到了地方再说。 全身上下收拾利落,他低头看了看自己,迷彩服、作战靴、飞刀腰带、甩棍、折刀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利索劲儿,跟刚才穿羽绒服的样子判若两人。 他活动了一下手脚,确认不妨碍行动,然后深吸一口气,沿着土路往黑市方向走。 一路上,马小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。 上次那伙劫匪就是在这条路上截的他,九个人,砍刀钢管加弩箭,要不是他命硬,胳膊上挨那一箭差点废了。 虽然最后他把对方反杀了,还顺手抢了八万块钱,可那种被人在半道上堵住的感觉,他不想再经历第二次。 谁知道那群劫匪会不会在这里埋伏自己,亦或者有别的劫匪。 结局还算好,直到看到前面出现灯火,也没遇到一个劫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