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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老朱问斩,马皇后玉玺砸老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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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老朱问斩,马皇后玉玺砸老朱:第54章 朱沐英,英姿少年!白马银枪!天下无双!

奉天殿。 常遇春的声音,再次响起,充满了不加掩饰的赞叹和崇拜。 “俺老常这辈子,服过谁?除了陛下你,俺谁都不放在眼里!可那一天,俺服了!彻彻底底地服了!” “那上万的黑色骑兵,就跟一个人似的。他们冲下山岗,没有半点散乱,就那么直挺挺地,撞进了元军的屁股里头!” “那叫一个摧枯拉朽!那叫一个势如破竹!” 常遇春激动地挥舞着手臂,又成了那个,在战场上观战的士兵。 “元军的阵型,在他们面前,就跟纸糊的没什么两样!一撞,就碎!一冲,就散!” “俺从来没见过那么打仗的!他们的长槊,排成一排,就像一堵会移动的,长满了尖刺的墙!往前一推,挡在前面的,不管是人是马,全都被捅成了筛子!” “那些元军的刀,砍在他们的盔甲上,就跟挠痒痒似的,叮当乱响,连个白印子都留不下!” “而他们,甚至都不用挥动手里的长槊,光是靠着战马的冲击力,就能把一整排的敌人,给活活撞死!” “那不是打仗!那是碾压!是一场彻头彻尾的,屠杀!” 奉天殿内的武将们,一个个听得是热血沸腾,又心惊肉跳。 他们都是沙场宿将,太明白常遇春描述的,是什么样的战术。 那是重骑兵,最极致,也是最恐怖的用法! 用绝对的防御,绝对的重量,绝对的冲击力,来碾碎一切敌人! 这种战术,对装备,对纪律,对骑士的个人素质,要求高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! 整个大明,除了徐达麾下最精锐的铁甲卫,再也找不出第二支,能玩得起这种战术的军队。 可听常遇春的意思,英王殿下麾下的那支神秘部队,不仅玩得起,而且,玩得比所有人都好! “就在那上万的黑色骑兵,像一把烧红的烙铁,硬生生从元军的阵型里,烫出一条路来的时候。英王殿下他,动了。” 常遇春的语气,又是一变。 “他一个人,一杆枪,那匹白马,快得像一道闪电!他没有跟着自己的大部队走,而是脱离了队伍,一个人,就朝着俺的方向,冲了过来!” “当时,俺身边还有几百个元军的精锐,正围着俺砍呢!他们看英王一个人冲过来,都乐了,以为是来了个送死的愣头青。” “可他们错了。” “错得离谱!” 常遇春的眼睛里,闪烁着狂热的光。 “俺这辈子,都没见过那么快的枪!也从来没见过,那么狠的枪!” “他不是在杀人,他是在跳舞!他的那杆银枪,在他手里,就跟活过来了一样!每一次抖动,每一次突刺,都带着,让人赏心悦目的美感!” “可就是这种美感,却能带走一条又一条的性命!” “一个元军的百夫长,举着大刀,想从背后偷袭他。结果,他头都没回,手里的长枪,背后长了眼睛一样,往后一甩!“噗”的一声,那百夫长的喉咙,就被枪尾的配重,给砸得粉碎!” “三个元军骑兵,从三个方向,想用长矛把他夹死。他双腿一夹马腹,那匹白马,竟然人立而起!硬生生从那三杆长矛的头顶上,跳了过去!半空中,他手里的银枪一转,一招横扫千军!那三个骑兵的脑袋,就跟三个烂西瓜一样,齐刷刷地飞上了天!” “他就那么一个人,一杆枪,在几百个精锐骑兵的围攻里,杀了个七进七出!他身上的白袍,被血染红了,可他自己,连一根毛都没伤到!” “那些元军,全都被他杀怕了,杀傻了!他们看着他,就像看着一个从天而降的魔神,一个个怪叫着,扔下兵器,掉头就跑!” “就这么,他硬生生在十万大军的重围之中,靠着一个人的力量,杀出了一条路,杀到了俺的面前!” 常遇春讲到这里,停了下来。 他走到马皇后的面前,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少年,这个身高九尺,杀人如麻的汉子,眼圈,竟然红了。 他伸出那只满是伤疤和老茧的大手,想要去摸一摸朱沐英的脸,却又在半空中,停住了。 他怕自己这双沾满了血腥的手,会弄脏了,他心中那个,如同神明的少年。 “他跳下马,走到俺面前,扶住俺,叫了俺一声,“常叔,侄儿来晚了,让您受惊了”。” “俺当时,就哭了。” 常遇春的声音,哽咽了。 “俺一个大老爷们,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,什么时候哭过?可那一次,俺没忍住。” “俺不是怕死,俺是……俺是觉得,值了!” “能看到那样的风采,能有这样一个侄儿,俺常遇春,就算是死在那,也值了!” 整个大殿,鸦雀无声。 所有人都被常遇春的这番话,给深深地,震撼了。 一个能让常遇春,都心甘情愿,说出“死也值了”的人,那该是何等的,风华绝代! 朱元璋的身体,在微微地颤抖。 他的脑海里,不由自主地,浮现出了那个画面。 他的儿子,白马银枪,单人独骑,于万军之中,杀出一条血路,只为,去救他的一个叔叔。 这是何等的,勇武! 这又是何等的,仁义! 可就是这样一个儿子,一个让他骄傲到骨子里的儿子。 就在今天,就在这奉天殿上,被他,亲手逼死了。 无法形容的,尖锐的刺痛,狠狠地,扎进了朱元璋的心脏。 常遇春的哽咽声,在空旷的大殿里,显得格外清晰。 他很快就收敛了情绪,重新站直了身体,只是那双虎目,依旧是红的。 他转过身,重新看向朱元璋,声音恢复了之前的粗犷。 “陛下,您以为,这就完了吗?” “不,这才刚刚开始!” 常遇春的脸上,再次浮现出那种狂热的崇拜。 “英王殿下救下俺之后,把他身上带着的伤药,全都给俺敷上了。然后,他把他自己的水囊,递给了俺。” “俺当时渴得嗓子都要冒烟了,接过来就想喝。可他,却按住了俺的手。” “他指着远处,元军大阵的中央,那面最大,最显眼的,王保保的帅旗。他笑着问俺。” 常遇春学着朱沐英当时的语气,那粗犷的声音里,竟然带上了几分少年人的清朗和飞扬。 ““常叔,渴了吧?”” ““等侄儿,去取了王保保的狗头,给你当夜壶用,到时候,咱们再一起,痛饮庆功酒!”” 轰! 这句话,就像一个炸雷,在所有人的脑子里,轰然炸响! 疯了! 这小子,绝对是疯了! 他刚刚才从万军之中,九死一生地杀出来。 不赶紧找个地方休整,竟然还想着,要回头,去冲杀元军的中军大帐,去取他们主帅的项上人头? 这是何等的狂妄! 这又是何等的,胆大包天! 就连徐达,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。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义子,胆子大,可他没想到,竟然大到了这个地步。 那可是王保保的中军大帐! 周围至少有数万最精锐的怯薛军护卫! 别说他一个人,就算是他带着那支神秘的黑色骑兵,想冲进去,都难如登天! 朱元璋的瞳孔,也猛地一缩。 他想起来了。 战报上,确实写着,朱沐英是在冲破重围,斩杀王保保之后,才与常遇春会合的。 可他当时以为,这只是史官为了美化,采用的春秋笔法。 先救人,再杀敌,这才符合逻辑。 可现在听常遇春的意思,竟然是,朱沐英救了他之后,又掉过头,杀回去了?! “俺当时,也以为他是在说笑。” 常遇春苦笑着摇了摇头。 “俺跟他说,五侄儿,别闹了,咱们能活着出去,就已经是祖宗保佑了。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。王保保的狗头,以后再取也不迟。” “可你猜,他怎么说?” 常遇春的眼中,再次亮起了光。 “他说,“常叔,兵法有云,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如今我军士气如虹,敌军阵脚已乱,正是毕其功于一役的最好时机!”” ““今日,若不能阵斩王保保,让他逃了。等他重整旗鼓,卷土重来,我大明北疆,又要多添无数的冤魂!”” ““为将者,当有万军之中,取上将首级之勇!今日,我朱沐英,就要让天下人看看,犯我大明者,虽远必诛!”” “犯我大明者,虽远必诛!” 这掷地有声的十二个字,回荡在奉天殿上,让每一个听到的人,都感觉自己的血,在燃烧! 朱标的拳头,死死地攥紧了。 他的眼中,充满了敬佩,和,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,嫉妒。 这才是皇子! 这才是大明皇子,该有的气魄和担当! “说完,他根本不给俺再劝的机会。翻身上马,调转马头,那杆银枪,遥遥指向王保保的帅旗!” “他身后,那上万的黑色骑兵,也随着他的动作,缓缓地,调转了方向。” “然后,他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长枪,发出了一声,如同龙吟般的长啸!” “那声音,穿透了整个战场!” 常遇春深吸一口气,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吼出了那句,让他至今想起来,都热血沸腾的命令。 “大雪龙骑!” “随我,冲锋!” “目标,王保保中军帅旗!” “不死不休!” “不死不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