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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我下乡避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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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我下乡避祸:第227章 派克笔

次日天刚亮,李承霄便赶往公社办理预备党员手续。 流程并不繁琐,组织委员只让他填了几张表格,叮嘱几句“好好珍惜、继续努力”的话,前后不过一个小时,便一切办妥。 走出公社大院时,日头已升得老高。他蹬着自行车往回赶,途经供销社,忽然想起张晶晶提过想买新床单,便折身进去,扯了几尺柔软的细布。 回到家,他将布递到张晶晶手里,姑娘指尖抚过布料,唇角轻轻弯起,漾开一抹浅淡的笑意。 “该给大舅报个喜了。”李承霄开口道。 张晶晶点点头,轻声问:“那大姐和彭哥那边,要不要说一声?” 李承霄略一思忖,摇了摇头:“不必特意告诉他们,等临走前提一句便好。现在说了,他们少不得要张罗着买东西,平白让人家破费。” 张晶晶抬眸看他,忍不住笑出声:“你如今倒越发会过日子了。” 李承霄也笑:“居家过日子,本就得精打细算。” 两人简单收拾一番,抱着熟睡的旦旦,往县城而去。 姥姥家的小院里,枣树枝叶繁茂,绿得发亮。姥姥见他们进门,忙快步迎上来,接过旦旦抱在怀里稀罕了许久,才抬眼问道:“考上哪儿了?” 张晶晶微微垂眸,将录取通知书递了过去。 姥姥戴上老花镜,凑到眼前细细看了半晌,抬头时神色略显复杂:“陕西师范大学……那承霄呢?” “北大。”张晶晶声音轻轻的。 姥姥猛地一怔,看看李承霄,又看看自家外孙女,嘴唇张了又合,半晌才憋出一句话:“一个在北京,一个在西安……这相隔的,可不近啊。” 张晶晶垂着头,没作声。 姥姥拉着她的手往屋里走,一路絮絮念叨:“晶晶,姥姥跟你说,男人可不能放得太远,离久了,心容易飘……” 正巧舅妈从灶房出来,听见这话,连忙出声打断:“妈!您说什么呢!” 姥姥摆了摆手,依旧执着地对张晶晶说:“承霄这孩子,姥姥看着是好的,可你们俩隔这么远,姥姥心里实在不踏实。” 张晶晶脸颊微微泛红,小声宽慰:“姥姥,承霄说了,毕业就回陕北。” 姥姥的目光落在李承霄身上,带着几分打量,更藏着几分期盼。 李承霄上前一步,神色郑重:“姥姥,您放心,我说话算话。” 姥姥盯着他看了许久,终是点了点头:“好,姥姥信你。” 张晶晶在旁笑着打趣:“姥姥您就放宽心,他要是敢辜负我,我就带着旦旦上北京找他闹去,让他大学上不成!” 李承霄温声应道:“不会的,儿子还在家等着我呢。” 从姥姥家出来,两人又转道去了县委大院找李万年。 李万年正在办公室批阅文件,见他们进来,放下笔,脸上露出难得的温和笑意:“考得不错,晶晶也考上了,是件大好事。” 张晶晶将录取通知书递上,李万年接过扫了一眼,眉头微不可察地动了动,却没多言,合上递还给她,看向李承霄:“北大那边定了?” “定了,地质系。” 李万年颔首:“地质系好,国家如今正缺这方面的人才。” 他顿了顿,语气放缓,看向张晶晶:“陕西师范也是好学校,晶晶,你在那边安心念书,四年毕业后,大舅给你安排。” 张晶晶鼻尖一酸,眼眶微微发热,重重点了点头。 李万年起身走到窗边,背对着两人,忽然开口,声音不高,却字字千钧:“承霄,你记住一句话。” 李承霄静静望着他的背影。 “你走到天涯海角,都是闫家沟的女婿。这话,你刻在心里。” 李承霄沉默数秒,郑重颔首:“大舅,我记着了。” 走出县委大院,日头已经西斜。张晶晶挽着李承霄的胳膊,缓步往姥姥家走,旦旦趴在她肩头睡得香甜,小脸蛋粉嘟嘟的。 她忽然轻声说:“承霄,大舅刚才那话,是怕你跑了吧?” 李承霄脚步微顿,随即继续前行:“不是怕我跑,是提醒我,莫忘本。” 张晶晶不再多问,只将他的胳膊挽得更紧了些。 晚风拂过,裹着县城独有的烟火气息,远处炊烟袅袅,正是归家吃饭的时辰。 夜里,李万年开车将两人送回村,天色早已黑透,吉普车的尾灯在村口晃了晃,渐渐隐入沉沉夜色。 屋里点着一盏煤油灯,昏黄的光晕铺满小小的炕屋。张晶晶已经将旦旦哄睡,小家伙躺在炕上,小嘴轻轻鼓着,睡得安稳。她坐在炕沿上,手里攥着样东西,见李承霄进来,眉眼弯弯:“承霄,给你看个好东西。” 李承霄走过去,挨着她坐下。 张晶晶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——是一支派克钢笔,笔身泛着温润的暗金色光泽,笔帽上刻着几行纤细的英文。 “舅妈给我的,说是考上大学的贺礼,我用不上,给你吧。”她笑着说道。 李承霄接过笔,低头看去。 只这一眼,他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被抽干,四肢百骸都泛起凉意。 笔帽上的英文,是他父亲的英文名——StephenLi,斯蒂芬·李。 他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,指节绷得泛白,死死攥着那支笔,像是攥着一缕随时会消散的过往。 张晶晶察觉到他的异样,微微一怔:“承霄?你怎么了?” 李承霄缓缓抬头,看向她,油灯的光映在他脸上,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。 “我……”他张了张嘴,声音沙哑得如同砂纸摩擦,“可能是有点中暑。” 张晶晶吓了一跳,连忙起身:“我去给你熬碗绿豆汤!” 话音未落,她便快步跑向灶房,脚步声很快消失在门外。 屋内只剩李承霄一人,他坐在炕沿上,紧握着钢笔,一动不动。 月光从窗缝里钻进来,落在他脸上,一片惨白。 他忽然想起那年,公社的小屋被抄,父母留下的书籍、笔记、遗物,尽数被抄。那支笔,他翻遍小屋,寻了无数遍,终究一无所获。 可如今,它竟在张晶晶手里。 在她舅妈手里。 在李万年手里。 他缓缓将笔举到眼前,凝视着笔帽上那行从小看到大的英文,指尖冰凉。 StephenLi。 他闭上眼,脑海里如同放映电影一般,将这两年的点点滴滴一一掠过:抄家、断粮、工作组进村、刘广智对沐婉的纠缠、王桂香被批斗、李大爷被点名、自己被逼至绝境、娶张晶晶、儿子旦旦出生、…… 每一步,都踩得精准无误。 每一步,都是被人精心算计好的。 他猛地睁开眼,将钢笔揣进贴身的衣袋里,紧紧贴着心口。 灶房里传来锅碗轻碰的声响,张晶晶正忙着为他熬绿豆汤,温柔的声响裹着烟火气,飘进屋里。 李承霄站在原地,心里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。 恨吗?恨谁? 恨张晶晶吗?她定然不知道公社小屋被抄的事,否则绝不会将这支笔亲手递给他。 可是其他事呢?那天一个“还”字,说明她是知道内情的。 他深吸一口气,望着灶房里那个忙碌的身影。 煤油灯的光暖融融地洒在她脸上,温柔又恬静。 她回过头,看见他,弯眼一笑:“马上就好,你再等一会儿。” 李承霄轻轻点头。 月光落在他脸上,平静无波,看不出半分情绪。 唯有贴身衣袋里的那支钢笔,贴着心口,温热滚烫,烫得他心脏一阵阵发疼。 求催更~求评论~求五星好评~求免费小礼物~ 你们的支持是我更新的动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