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:从神打开始入道:第三十四章 弥天大祸
说到这里,程元华伸出右手,示意李信握住。
“信儿,你仔细感受,记下身体最细微的反应。”
“好。”
李信伸手轻轻握住。
手掌接触处,暖洋洋如同冬日艳阳的气息传导过来。
他手臂轻震,一股涟漪向着四肢百骸扩散……
无法形容这种感觉,似乎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掌控。
视线陡然拔高。
李信低头一瞧,却发现,自己双足离地已有半尺。
他活动了一下腕关节,发现能动,但身体却整个被师父抬了起来。
似乎除了筋骨皮肉之外,自己的身体深处,还有一套支撑着身体的东西,被师父所操控。
那种东西,无影无形,却又真实存在着。
“这是,气?”
“没错,外炼筋骨皮,内炼脏血髓。咱们内家拳,主要炼的其实就是内腑那一口气。”
程元华打开了话匣子,全无保留:“打熬筋骨,磨皮炼肉,这种外门功法,炼的其实是力。
炼到极处,战力也是极强,倒是不能小看。
但真正想要走的长远,迟早要走由外而内,聚劲化气的道路。
只有壮气血,养元气,凝劲道,才能化出先天一气,脱胎换骨,增长寿元。”
“这一点,勿庸置疑,无论是先秦炼气士,还是黄帝内经,或者道佛两门经典,其实都曾经说过这个道理。
常人习武,筋骨强壮,皮肉坚实,力量化为整体。
就如你打出一拳,调集全身力量,咱们称之为【整劲】。
实际上,这只是整合力量,是通力,称不上【运劲】。
只有拿捏住气血,掌握其中起伏韵律,掌控气机,才是真正的劲力。”
李信听到这里,感觉玄之又玄,自己好像要长脑子了,却有些没听懂。
这当然不是自己的理解能力不行,应该是师父这种古人说话习惯性的云里雾里。
说白了,就是不太会教徒弟。
转头看向程飞燕。
不由得刮目相看。
心想,师父这么教,她竟然能够炼劲大成。不对,她竟然能听懂,着实了不起。
程飞燕一看李信茫然的眼神,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了。
强忍住笑,比划着道:“师弟,你见过大河吧?”
“见过,怎么了?”
“你可以把自己的血液当成大河,浩浩荡荡的在身体里面运行。当水浪起伏,那股排山倒海的大势,或者说是劲风,那就是气。
你拿捏的不是大河,而是大河动起来的那股势,这么说你明白了吗?”
还是年轻人说话,容易理解一些。
李信轻轻拍了一下脑门,你这么说我就不困了。
用科学术语来形容这东西,就叫【势能】,或者称之为【磁场】,【气场】。
"所以,气摧血动,血动气行,两者看起来是两样东西。
一实一虚,实则上相互关联,相辅相成。
拿捏住气血,拿的不是血,而是随着血液运行蒸腾而起的这股波动……"
"难怪,这些人出手运劲,几乎没有延迟。念动即至,发劲在毫秒之间。"
"波纹嘛,可以理解,传输速度最快了。"
程元华一见李信的神情,笑呵呵很满意自己的教学成果:“领悟了吧,当初师父只说了一遍,我就明白了。虽然有些晦涩,这个道理却不难想通。
不明白血脉和气脉的分别,不知道虚与实,真与假的阴阳变化。这门乾阳烈火掌,真的不好练。
同样是崩弹劲,直来直去的,是刚劲。
凝聚成针,缠绕成索,渗透如水,则是柔劲。
全身布网,气机活化,乃为化劲。
那么,乾阳烈火劲的炼习,出手之前,走的就是十二正经手三阳气脉。
化劲为火,焚经毁脉,攻击力极强。”
最后,程元华总结道:“什么是功,这就是功。功为用,魄为本。
其实,你再大一些年岁。等到气血更旺,体魄更强,再来练习更好更安全,可惜……”
“可是庆字号背后的人按捺不住了?”
李信低头微微沉思,就知道师父今日急忙传功的用意所在了。
迟恐不及。
自己无疑是动了某些人的利益。
并不是杀了几个败类那么简单。
最大可能,就是救出来的那些男孩女孩,关系很大。
或是财源,或是人员,或者两者都要……
如果猜得没错的话,庆字号只是明面上的黑手套。
自己两次三番出手,破坏了对方的某种目的。所以,师父才会这么紧张,叮嘱教导。
单凭庆字号,不是小看他们,还不配让程氏武馆这么严阵以待。
从师父的态度能看得出来,幕后黑手,不能说不能讲。大家心知肚明,全都装成不知道。
真的揭了盖子,恐有大祸。
这里面的水太深。
“刚刚我在你的身体内打入一道乾元烈火劲,只能存在八个时辰,你仔细体悟。
飞燕,拿捏劲道之时,需要凝聚与对抗,你与师弟推推手。”
“知道了,爹。”
程飞燕倒是一点也不怕麻烦。
当初她自己拿捏气血凝炼刚劲之时,就如同捕拿院子里的小耗子,折腾了好久。
这下倒要看看,小师弟到底悟性如何,会不会被折磨得怀疑人生?
相比起程飞燕全程看笑话的心态。
李信倒是跃跃欲试。
"原来,我拿捏的整劲,只是筋骨皮肉之力。难怪接连遇到的几个高手,怎么打都感觉自己气力不济,力量一触即溃。
大哥李诚和庄红袖,应该也只是通力境界,并没有真正的炼成刚劲。
不得真传,靠自己慢慢磨,不知道要花费多少精力。"
刚刚想到这里。
就听到门外传来马蹄声。
“呜啦呜啦”丝竹管弦齐齐响了起来,汇成神圣悠扬的曲调。
"难不成是戏班子过来了?"
李信这样想着,就见到师父和师姐脸色突然齐唰唰变得十分难看。
转头望向门外。
马车已经停下,下来一个身着黄色僧袍,头戴鸡冠帽的光头僧人。
这人身形胖大,手中托着一件东西。
那东西上窄下宽,金光闪闪,足有水缸大小。
看样子就十分沉重。
僧人一路行来,地面石板【啪啦啦】齐齐爆碎,一脚一个坑。
踏坏了地面,踏碎了门槛,一路走到程家院子里。
他的身后,跟着四个男的,四个女的,全都作僧人打扮。
手中举着乐器,一路走,一路吹吹打打,好像是送葬一般。
“听闻程馆主新收了一个好弟子,贫僧不胜欢喜,特来道贺,送上重礼一件。”
僧人朗声开口,中气十足,直震得人耳鼓嗡鸣。
“送什么礼?”
程元华似乎知道对方是谁,也懒得客套,开口直入正题。
“送钟。”
僧人大声狂笑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