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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二读心我慌,高阳追夫泪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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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二读心我慌,高阳追夫泪狂:第679 章将军的手上,不可能不沾血!

混战中,一个突厥骑兵突然从侧面冲过来,弯刀直劈长孙冲的脖颈。 长孙冲看到了那柄刀,想躲,但已经来不及了!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一道人影撞了过来! 是长孙毅! 他用肩膀把长孙冲撞开,自己的胳膊却被那一刀划开了。 长孙毅闷哼一声,咬着牙站稳了,左手抽出腰间的短刀,一刀捅进了那个突厥人的肚子。 突厥人惨叫一声,从马上摔了下来,在地上抽搐了两下,不动了。 长孙冲愣愣地站在那里,他的脸上全是血,顺着脸颊往下淌。 “公子!” 长孙毅的声音把他拽回了现实:“愣着做什么!砍啊!” 砍! 这个字像一根鞭子,抽在他身上。 长孙冲低下头,看着手里那把横刀,刀上沾着血,不是他的,是长孙毅的。 他的眼睛瞬间就红了! 他转过身,朝另一个突厥骑兵冲了过去。 那个突厥人正举刀要砍一个倒在地上的守军,没注意到身后有人。 长孙冲冲到他跟前,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! 刀尖刺破皮肉的感觉,通过刀柄传到他的手心,硬邦邦的,像捅进了一袋子湿沙子里。 突厥人瞪大了眼睛,低头看着插在自己肚子上的那把刀,嘴里发出“嗬嗬”的声音。 长孙冲愣了一瞬。 然后他拔出刀,继续砍。 不是因为他想砍,是因为他的身体比脑子更快,是因为如果他停下来,死的就是他! 战斗结束的时候,天已经快亮了。 战场上到处都是尸体,有突厥人的,也有唐军的。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,混着泥土和烧焦的木头的味道,让人想吐。 几个重伤的士兵在呻吟,声音断断续续,像风中的残烛,随时都可能熄灭。 长孙冲坐在一具突厥人的尸体旁边,浑身是血。 他的刀插在地上,刀身上沾满了血污和碎肉。 他的胃在翻涌! 他弯下腰,吐了出来,胃里的东西翻江倒海地往外涌,吐到最后只剩下酸水。 长孙毅走过来,在他身边坐下。 他的左臂缠着一条撕下来的布条,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,但血已经止住了,至少没有继续往外渗。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,但眼神很稳! “公子,喝口水吧!”他把水囊递过去。 长孙冲接过水囊,手还在抖。 他仰头灌了一口,水顺着嘴角往下淌,冲出一道道红印子,他脸上的血被水冲开,露出下面苍白的皮肤。 “毅叔,我……我杀人了!” 当初他在青楼与犬上三田耜发生冲突,失手将其打死,但那不是他的本意! 而这一次,是他主动杀人的! 长孙毅看着远处正在升起的第一缕晨光,缓缓道:“老奴第一次杀人的时候,吐了三天,三天没吃下东西!” “后来杀得多了,就不吐了,不是因为习惯了,是因为想明白了,你要是不杀他们,他们就杀你!” “你死了,你身后的人也得死,战场就是这么残酷,就是这么简单,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!” 他顿了顿,看着长孙冲:“公子,你杀的不是人,是敌人!” 长孙冲低着头,看着自己那双沾满血污的手。 这双手,以前握的是笔,题的是诗,拂的是琴弦,现在握的是刀,捅的是人! “可是……”他想说点什么,但说出来的话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。 “没有可是!” 长孙毅打断他:“公子,你已经死了!” 长孙冲猛地抬头。 “从你踏进这座军镇的那一刻起,那个长安城里的长孙冲就已经死了!” 长孙毅的目光平静而深邃:“活下来的,是大唐西域军镇的守将,将军的手上,不可能不沾血!” 长孙冲怔怔地看着他。 晨光照在长孙毅的脸上,照出他鬓角的白发、额头的皱纹、还有那些年深月久的伤疤。 他的眼神很稳,稳得像一潭深水。 远处,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了起来,将整片戈壁染成淡淡的金色。 晨风从旷野上吹过来,带着沙土和血腥的气息,吹动他散乱的头发。 长孙冲慢慢站起身。 “毅叔。” “老奴在。” “伤亡多少?” “死了十二个,伤了二十来个!” 长孙毅站起身回道:“突厥人丢下三十多具尸体,跑了。” 十二个!死了十二个! 长孙冲默默的闭上眼。 昨天还活着,还在喘气,还在笑,今天没了! ………… 安西都护府。 李恪站在窗前,手里拿着那份军报,已经看了三遍。 军报不长,只有几行字:西突厥百人骑夜袭军镇!守将长孙冲率部迎战,斩敌三十二级,自损十二人,军镇未失! 斩敌三十二,自损十二,这个交换比,放在名将手里不算好看! 但放在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人手里…… 李恪把军报放下,走到舆图前。 舆图上标注着西域的每一座城池、每一条河流、每一条商道。 军镇的位置,在碎叶城以西二百里处,是通往安西都护府的门户。 那个地方,他以前派人去过,没守住。 不是兵不行,是守将不行,一打仗就往后缩,一有风吹草动就想跑! 一座门户,守将的脊梁断了,城墙再高也没用! 而长孙冲不仅没跑,还赢了! 这人虽然底子薄,但有一样东西是教不会也学不来的,那就是骨子里的那股劲儿! 有的人天生就是狼,闻到血味就会兴奋。有的人天生就是羊,再逼他也没用! 长孙冲是哪一种,他不知道,但至少这一仗证明,他有牙齿,而且敢咬人! “殿下!” 郭孝恪走进来,抱拳禀报:“军镇的伤亡名单已经核过了,长孙校尉请求补充兵员和物资!” 李恪没有回头,手指在军镇的位置上轻轻敲了敲。 “给他补充两百人!” 郭孝恪一愣:“两百?殿下,军镇的编制只有三百,加上他带来的五十人,已经快满编了,再补两百,就超了……” “超了就超了!” 李恪打断他:“告诉他,两百人不是白给的,下一仗,我要看到比他这一仗更好的战果!” 郭孝恪张了张嘴,想说军镇的存粮不够,养不起那么多人。 但见李恪的目光还落在舆图上,根本没有看他,便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。 “还有!” 李恪转过身,看着他:“把那些突厥人的脑袋砍下来,送到碎叶城以西走一圈!” “让那些西突厥人看看,犯我大唐边境,就是这个下场!” “诺!” 郭孝恪领命退下。 李恪走回窗前,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色,思绪万千。 长孙冲这一战,守住的不仅是一座军镇,更是一扇门!门后面,是安西都护府,是河西走廊,是陇右,是长安! 一名斥候快步拿着一封信,快步走进来,禀报道:“殿下,赵国公府送来的信!” 李恪接过信,朝斥候挥手,斥候拱手退下。 李恪没有立刻拆开信封,他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! 无非是长孙无忌的感谢,客客气气,滴水不漏,挑不出半点毛病。 这位在朝堂上翻云覆雨几十年的老狐狸,从来不会在表面上露出任何破绽。 有些东西,不需要拆开也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。 他走到窗前,负手而立,望着灰蒙蒙的天际。 外面的风更大了,将都护府的旗帜吹得猎猎作响。 旗帜上绣着一个大大的“唐”字,在金戈铁马的风沙中格外醒目! 李恪抬起头,看着那面旗帜。 大唐! 为了这两个字,他可以和任何人合作,哪怕那个人是他最该提防的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