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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蛋:558 苟富贵,勿相忘

平安夜的晚上,蓉城飘下了雪。 窗外白雪皑皑,屋内火锅滚滚。 —— “我的好兄弟,心里有苦你对我说!” “前方大路一起走,哪怕是河也一起过......” 苟圣亲密地搂着我的肩膀,手拿麦克风,带着满身的酒气对着电视大声唱了起来。 整个屋子的热闹气氛,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带动起来的。 我不得不配合苟圣,装出一副开心的模样。 林啸,鲁力等人,眼神无比怪异地瞅着我们...... “来!一起唱!”. “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,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!” 苟圣转头发现,所有人都无声地看着自己,并且有的人的眼神里,还带着丝丝嫌弃。 这一刻,他明白,在沈家里,自己并不受欢迎。 嗡—— 麦克风丢在地上,发出巨大的噪音。 我不解地看向苟圣:“哥,接着唱啊?还没完呢?” 刚才兴奋无比的苟圣,此刻却板着一张脸。 他转过身,看向林啸,鲁力,雅纯雅洁等人。 “苟旦,你手底下这些人是不是都面瘫啊?” 苟圣的话,瞬间引起了众人的愤怒。 我立即朝他们盯了两眼,所有人才忍住了内心的怒火。 “我们哥俩,团团圆圆,把酒言欢,你们一个个摆着苦瓜脸给谁看啊?” “我告诉你们,在沈家,我弟弟是老大,那我就是......老二!” “换言之,我就是你们的老大,你们这些做手下的,不哄老大开心也就算了,还给我摆脸色?” 苟圣说完,用脚踩在我那檀木茶几上面。 他拿出当年在街头当混混的气势,恐吓着众人。 “都给我唱,一人一首,不许敷衍老子!” 苟圣说完,现场依旧安静,他不得不回头看向了我。 我挺直腰板,站在了苟圣的旁边,朝林啸等人无奈地看去:“没听见我哥的话吗?我哥唱累了,你们上来唱歌,以后我哥说的话,就相当于我说的话!” 此刻,我跟苟圣的小马仔似的,增长他嚣张的气焰。 苟圣说话,他们可以不听。 但我说的话,那是绝对的命令。 林啸等人也都无奈地互相看了看,最后还是善良的雅纯,走了上来,可是她刚想捡起话筒,就被苟圣喝止了。 “你站住!” “兄弟聚会,娘们儿凑什么热闹?” 雅纯满脸疑惑,我快步走了上去,连忙在她耳边解释:“苟圣不喜欢女人!” 雅纯瞬间理解,尴尬地走了下去。 这时,苟圣把目光投向了精壮的鲁力。 他用一种暧昧加勾人的目光,上下朝鲁力打量着,那种眼神,让女人看了都自愧不如。 鲁力无比嫌弃地环抱胸口,小声地说了句:“他的眼神好性感!” 不料这句话,却被耳尖的苟圣听了进去。 “那个帅哥,你上去吼两句!” 苟圣将手指向了鲁力。 众人都吃惊了。 我连忙低头朝苟圣解释:“哥,鲁力脑袋受过伤,说话都说不清楚,还唱歌......” “我就喜欢他......唱歌......” 苟圣满脸春风地看着我。. 不停地眨着眼睛冲我暗示。 我心里特别无语。 苟圣似乎越来越放飞自我了。 对于自己的喜好,一点也不掩饰了。 可怜的鲁力,只得站在了前方,一向粗犷的他,杵在那里跟块木头似的。 “我最爱唱歌了!” 鲁力红着腮帮子愤怒地大吼。 他的语言中枢受到了破坏,说出来的话,都是反话。 但是苟圣却不知,以为这是鲁力对自己的回应。 “好!我也最爱唱歌了,你唱吧!” 但鲁力却杵着那里一动不动。 细腻的苟圣,感觉这是鲁力在故意给自己什么暗示,他猛地拍了拍脑袋,然后拿起遥控器,在歌单里输入了一首《会飞的贼》。 “鲁力兄弟,我给你挑了一首情歌,来,对着我唱!” 苟圣说完,笑嘻嘻地躺在沙发上,准备欣赏鲁力那粗鲁而又充满男性魅力的声音。 此时此刻,我的大脑已经开始联想。 将近一米九浑身肌肉的鲁力,站在前方,学着曾轶可,嗲声嗲气地对着我们唱着少女的小情歌。 鲁力朝我投来求助的目光。 我微微摇了摇头。 兄弟,你就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吧。 “不幸的是,只能偷偷喜欢你。” “庆幸的是,可以偷偷喜欢你......” 嗲嗲的歌词,被鲁力用粗野的声音唱了出来。 庆幸的是,曾轶可的歌词,用反话,还是一个意思。 不幸的是,鲁力的歌声,在此刻,撩拨了苟圣的内心。 ...... “沈墨!” “我们还要陪那个死g.ay佬玩到什么时候?” “昨晚他居然吵着闹着要跟鲁力睡一个房间!” 清晨,客厅里狼藉一片,苟圣穿着粉红色的短裤,趴在沙发上酣睡,一双性感的白袜子套在他修长的腿上。 林啸在我耳边小声地抱怨起来。 “苟圣这个人,除了讨人厌一点,也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,你们忍着他点怎么了?” 林啸听见我居然在帮苟圣说话,也气红了脸。 “沈墨,你真把苟圣当你兄弟了?” “之前你不是说,永远都不可能拿他当兄弟吗?” 我理解林啸的心情。 但是,有些事儿真不能对他说。 我唯一能做的事儿,就是朝林啸保证起来。 “林啸,再忍一忍,苟圣很快就会被送走,送到一个比蓉城残忍十倍的地方!” “这些天,就依着他玩吧,毕竟这是他最后的享受时刻了。” 让苟圣代替我去缅甸送死。 相当于用他的命,换我的命了。 如果我再亏待他,那我确实是有点不是东西了。 林啸听到我这么说,也顿感后怕起来了。 “对了,这些天,你们还是没有发现白马的踪迹吗?” 我朝林啸发问起来。 林啸摇了摇脑袋:“袍哥们那边,我们旗下的店铺,公司,都发了此人的样貌特征,到处都是我们沈家的眼线,可的的确确没有发现他。” 想想也怪了,在蓉城,我们沈家的眼线,比蓉城的监控摄像头都多,怎么就搜索不到一个特征明显的人呢? “兄弟!兄弟!” 突然,沙发上的苟圣,说着梦话,翻了个身,直接从沙发上掉落了下来。 我连忙跑了过去。 “哥,兄弟在这儿呢!” 苟圣睁开迷糊的双眼,看见是我,哈哈大笑起来:“哈哈哈,苟旦是你啊。” “我梦见我另一个兄弟了!” 苟圣笑着说道。 我心里默默地吐槽起来,全天下的男人,也就只有你能梦见兄弟了。 “谁啊?” “那个姓白的,白头发的......” 白马? 我心头一颤,正愁找不到他呢。 于是我继续引导着苟圣:“哥,你这位兄弟在哪儿呢?能不能把他叫出来让我见见?” 苟圣听后,没有多想,拍着我的肩膀就义气地说道:“行!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好兄弟!” “苟旦,我原先以为,你就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!” “想你前几天,天上下着鹅毛大雪,你不近情谊,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将我赶出家门。” “还有我求你办事的时候,你也当着我朋友的面儿,害我丢了面子。” 我听后,头皮发麻。 这苟圣不会算起老账来了吧? “可是昨天,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一天,你还是苟家的苟旦,你没有看不起我,你把我带回了沈家,当自家人!” “哥哥要送你一句话,苟富贵,勿相忘!” “不管你是姓沈,还是我姓白!” “都别他娘的忘了,咱们以前都姓苟!都是一个娘生的亲兄弟!” 苟圣说完,紧紧地抱住我的身体。 但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。